搜索、掃碼、解鎖,幾個簡單的操作后,就可騎車上路了,共享單車成為越來越多人選擇的出行工具。筆者發現,使用群體里出現了不少小學生的身影,他們甚至騎行在馬路上追逐嬉戲,讓人心驚膽戰。
共享單車日益受到人們的青睞,對倡導綠色出行、緩解交通擁堵、解決最后一公里,都應該是好事。那么,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騎行共享單車上路呢,顯然不是,因為依照相關規定,在道路上騎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,也就是說,不滿12周歲者是不能注冊并騎行共享單車的,否則就構成違法行為。
按說,當前的共享單車平臺,只有進行實名認證才能注冊,那些不滿12周歲的小學生是如何蒙混過關的呢,從報道看,原來是他們的家長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幫著注冊成功。平心而論,不滿12周歲的孩子注冊并騎行共享單車,既違法又存在安全隱患,對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,這種忙可不能幫。
家長以自己的名義幫孩子注冊并騎行共享單車,不但有教唆鼓勵從事違法行為之嫌,也是對孩子的安全不負責任,建議廣大家長千萬不要冒這種險。
(編輯:馬麗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