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政府近日發布關于應對空氣重污染采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。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
通告明確,在空氣重污染紅色預警(預警一級)期間,執行以下交通管理措施:(一)本市各級黨政機關和本市所屬社會團體、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用車全天停駛80%。(二)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、混凝土罐車、砂石運輸車等重型車輛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。(三)每天3時至24時,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的其他機動車,按車牌尾號實行單號單日、雙號雙日行駛(單號為1、3、5、7、9,雙號為2、4、6、8、0),“二〇〇二”式號牌和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機動車按雙號管理。
(編輯:馬麗麗)